各国的华人账户被冻结
今年3月,香港大量银行冻结华人海外账户
今年3月,有媒体曝出包括香港汇丰银行、香港恒生银行等国际性大银行在内,冻结了大量海外账户。
大陆的很多公司和名人都被香港银行约出来谈话,填写《自我证明》表格,进行账户核实,审计,不然就冻结银行账户。
7月,新西兰各大商业银行冻结大量华人海外账户
7月,新西兰各大商业银行突发大招!冻结了数千的海外账户:
所有在海外开户的中国税务居民的基本信息,比如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生日,账户号码,账户余额还有每年出现的重大交易,另外还有银行存款账户、托管账户、保险合同等等信息都会和中国同步共享。
2018年6月,加拿大华人富商龚某从中国的29个账户向新西兰转了超过7700万纽币资产,现已冻结。他涉嫌诈骗洗钱一案正在加拿大安省进行审理。
这一数额创下了新西兰历史之最,此外他还在新西兰有一套价值230万纽币的住宅,全部用现金买入!
此外,龚某还涉嫌操控特大境外传销案,如今中国,加拿大,新西兰的金融信息全部互通,资产无处可藏。
加拿大加强华人的调查的最新案例
中国公民L先生2005年移民到加拿大,登陆不久L先生返回中国大陆继续经商,妻子和孩子在加拿大定居。根据加拿大税局的报告,2005年-2015年间,L先生只在加拿大居留了488天。
但L先生不知道以何种方法保住了自己的枫叶卡,并在10年间坚持以加拿大居民身份向加拿大税局报税。
加拿大税局据此认为,L先生在过去十年间尽管在加拿大居住时间很少,但仍然是加拿大税务居民,而加拿大税务居民就必须将全球收入和海外资产向加拿大税局申报。
但加拿大税局根据L先生购买的房产和家庭的消费水平认为L先生除了申报的加拿大收入之外,还有海外收入没有申报,
所以,不久前加拿大税局致信L先生,要求他申报本人及所有关联实体申报过去10年的海外资产和收入。
小编在这要重点提醒各位,延迟调查几乎是加拿大税局割韭菜的杀手锏,他们从怀疑一名纳税人到开始调查他通常要经过漫长的岁月,漫长到当事人已经忘记很多事。但时间的沉淀却能帮助加拿大税局收集、固定到更多的证据,而CRS协议的生效也给加拿大税局提供了足够的技术支持。
所以加拿大税局在信函中表示,我们调查过你的账户,知道你在中国的资金往来情况,所以请你申报!
如果他接到这么一封信,恐怕直接吓瘫了。
而L先生告诉加拿大税局,自己在加拿大居住的天数非常有限,而且主要的生意和收入都在中国,自己不是加拿大税务居民,过去十年坚持在加拿大报税是技术性错误。所以自己没有义务向加拿大税局申报海外资产和收入。
更厉害的是,L先生还倒打一耙,称加拿大税局的做法是fishing expedition,可以理解为钓鱼执法。所以他拒绝向加拿大税局提供任何资料。
最终,L先生就钓鱼执法的问题将加拿大税局告上法庭,而到法庭的结论是,加拿大税局有权钓鱼执法。
法庭还指出,本案的关键是L先生否能被认定为加拿大税务居民,所以这个官司已经被转到税务法庭。
截至今天,加拿大税局和L先生的官司还没完。
但无论结果如何,都能清晰的看到一项实事,那就是加拿大税局开始针对住豪宅、买豪车、生活奢华的华人移民进行最严厉的税务调查。
这与种族和敌意无关,只是有些华人富豪的做法实在有些过分,已经那么有钱好歹申报一些税,回报一下加拿大政府。只想薅羊毛赚福利,也难怪加拿大税局穷凶极恶的对付他们。
根据公开报道,加拿大税局从2015年1月开始就要求金融机构必须上报超过1万加元的交易,同时对消费(买房买车)很高但收入很低且频繁通过金融账户有资金往来的加拿大纳税人进行调查。
无论如何,L先生的案例为所有华人敲响了警钟,如果你不打算向加拿大政府支付税款,请尽早明确自己的非税居民身份,那样就可以不用申报在中国的资产和收入。
但成为加拿大非税居民并不容易。
首先在加拿大的居住时间每年不能超过183天,其次要与加拿大没有重要的居住关系,比如老婆孩子定居在加拿大,就很难被视为没有重要的居住关系。
所以本案中的L先生恐怕很难打赢这场官司,而更多与L先生情况相近的华人移民恐怕也要在未来面对加拿大税局的调查。
无独有偶,去年8月西班牙各银行冻结华人账户
西班牙本地各大银行、外资银行频频出现冻结华人账户的情况,其中以西班牙第二大银行BBVA最为严重。除了账号冻结之外,绝大多数银行还拒绝为华人客户开设新账户。据悉,这一系列操作与CRS在2018年9月份正式生效有关。
西班牙并不是近期唯一大批量冻结华人账户的国家,《中国基金报》9月4日的报导显示,新西兰、澳洲各大商业银行也已经冻结了数千的帐户,并要求确认开户人是否属于外国纳税人,其中涉及到了大量的中国公民。
这是什么情况,被冻结了如何办?
这些头条是真实的么?是的,澳洲和新西兰的确冻结了好多华人账户!可这真的是澳洲政府还有新西兰政府是要封了所有海外华人的账户让海外华人无路可走吗?这是中国政府盯上了海外华人,迫使银行关闭海外华人的账户了吗?
其实都不是。这些操作都是源于CRS的实施。
根据新西兰的Banking Ombudsman Scheme官网显示由于Inland Revenue Department要求银行确认自2017年7月一日以后开户的开户人税务管辖权,如果客户拒绝提供相关信息,则需暂停或冻结相关账户。从CRS的实施细节上来看,这个是典型的新开个人账户,银行所需要的,其实仅仅是你的个人税务声明。也就是说,只要你提供了相关信息,你的银行账户就马上能用啦。
各国搞事情的正真目的:确认客户税务管辖权归属
细心的读者可能已经发现,各国搞事情的整个流程最终的目的就是确认客户的税务管辖权的归属。而其实很多人是根本不清楚自己的税务身份的。
税务管辖权取决于你的税务居民身份,简单来说,你是哪国的税务居民,哪国就对你有税务管辖权。
以澳洲的华人为例,说说如何认定税务管辖权归属,其他国家地区类似
只要符合以上条件之一,即被视认定为,“澳洲税务公民”。
因此,此次信息互换中,被重点监控的对象,大体可分为两类:
金融资产在中国境内的,
非中国税务居民;
持有澳洲金融账户的,
中国税务居民;
如果你是中国留学生…
2018年9月1日前:
你在国内的父母给你转学费+生活费,只在是在汇款额度之内,无论一次汇多少,
税务局都不会过问,
顶多就是国外银行问一下,要求你出示一下父母的收入证明。
2018年9月1日后:
你父母汇来你澳洲账户上的每一笔交易记录,澳洲银行都必须汇报给中国税务部门。
如果你是陪读的父母…
不少国内家长将孩子送出国读书,自己也会顺便一同前往陪读。
在来到澳洲之后,通过国内汇款支撑在澳洲的经济开销,甚至是置业买房,
这些家长的澳洲账户,即属于“非税务居民账户”,
澳洲银行将自动告知给中国税务局。
如果你是海外华人同胞…
这里说的海外华人同胞,指的是有中国国籍,但在国外长期居住的中国同胞,也就是持澳洲PR,中国护照的盆友们,
在这波操作里面,
你们也许是最惨的!
因为有很大的可能性,你们会被政策判定为:同时是两个国家的“税务居民” 即:
双重税务居民。
举个例子:
小A是中国人,15年前来到澳洲打拼,经过多年的努力和奋斗,
终于拿到了澳洲PR。
与此同时,小A在国内也买了些产业,也专门有个小公司,做资金调度。
2018年9月1日前:
中国税务部门既不知,小A在澳洲的资产金额;澳洲税务部门也不知,他在国内的资产情况;
各自安好,便是晴天。
2018年9月1日后:
小A在国内的银行账户资金流动,将自动发给澳洲税务局:
这钱是怎么流出去的?有纳税证明么?
同理,中国税务局也将收到一封小A在澳洲的账户信息;
这钱是怎么汇进来的?有洗钱嫌疑么?
…………
届时,小A名下的所有公司账目、每一笔资金流动,
都将彻底无从“隐藏”!
按政策,双重税务居民将必须向两个国家都开放银行账目,
两边都得“税”!
变成完完全全的“透明人” …
如果你在海外有资产…
小编再来举个例子:
假如小C是一名持有澳洲PR的中国人,最近刚在国内卖掉一套价值1000万RMB的房子;
那么,
小C国内的银行账户就多了1000万。
换作以前,天不知地不知,只有小C一人知道这笔钱的存在;
但新政之后,
这笔“海外收入”,一旦报给了澳洲税务局,摆在小C面前的,只有两条路:
要么自己申报,要么乖乖缴税;
以此类推,如果一名持有澳洲PR的中国人,近来他的澳洲账户里,多了一笔卖房得来的巨款,
那么,后果会怎么样,你们懂的…
总而言之就是,你是在澳华人,或是你是在华澳籍华裔,
你的澳洲资产会交到中国方;
你的中国资产会交给澳方;
一旦银行存款达25万美金,
你的资产信息会被送到相应国家的税务局,接受审查。
如果你的银行存款高达100万美金的话,
那么恭喜你……你成为了,
两国税务局的“重点优先监控对象”!